山东公司新能源石横 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东公司新能源石横 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608457,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石横 #1 2机组原烟、净烟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以下简称CEMS系统)包括CEMS分析仪、模块、探头,经过长期的运行,设备故障率偏高。另外,新环保标准要求净烟CEMS要有全流程标定功能,现有设备已不符合新的国标环保标准。现有设备已无法保证整体设备的正常运行,直接影响净烟气环保数据的准确性。同时净烟气烟尘仪表老化严重,经常出现故障、且现有烟尘仪无手动校准功能,不符合环保要求,需要升级改造。拟采购2套采用稀释取样法的脱硫烟气监测CEMS系统(含烟尘仪),用于净烟气参数测量;采购2套直抽式取样法的脱硫烟气监测CEMS系统用于脱硫原烟气参数的测量,以提高采样可靠性。新系统需配有NO2-NO转化器,以及湿度折算功能,并具备全流程标定功能,满足现在环保标准。并能极大提高气体污染物测量可靠性,避免因设备故障造成不必要的环保数据超标。
本项目包括对现有#1、2脱硫原、净烟CEMS系统及烟尘仪进行更换,并负责新采购设备安装、旧设备拆除,调试及数据外传调试、系统培训以及净烟CEMS系统备案、环保验收等全部内容。
2.2其他: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
交货
(2)投标人所投的CEMS系统为代理产品的,投标人须提供CEMS系统制造商的授权书。
(3)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的,投标人须提供进口设备的国家质量技术监测部门出具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CPA)。
(4)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二氧化硫(SO2)分析仪,氮氧化物(NOx)分析仪、CEMS监测系统)制造商的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适用性检测合格报告和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CCEP)。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净烟气CEMS系统的进口品牌须至少具有国内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烟气排放连续监测CEMS系统成套供货合同业绩2份,且净烟气CEMS系统仅接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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