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五研究所信号发生器供货与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75-230JOC005286A)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一、招标条件
本信号发生器供货与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编号:0675-230JOC005286A),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企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1)信号发生器1 , 8台 ;(2)信号发生器2, 5台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3.1资格要求基本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投标文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或提供
(3)业绩要求:2021年1月(合同签订日期)至今,制造商具备至少20台同类型多通道信号发生器销售案例。
(备注: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支撑文件,投标文件中所附合同复印件需能体现出合同签约时间、合同签约主体、合同标的(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签字盖章页等主要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承诺所提供材料均真实有效,若材料虚假,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投标人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须提供承诺书,格式参考格式十八)。
②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网页打印证明材料。
(5)
(6)其他: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②设备供应商应确保设备的本质安全,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关于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的相关要求(须提供承诺书,参见格式十八);
③所投设备名称、税率应当与最终开票明细的名称、税率保持一致(须提供承诺书,参见格式十八);
④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针对本项目资格要求的特殊要求:
(1)所投货物的原产地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产品需提供证明材料,如承诺书(格式参考招标文件))。
(2)投标人应是原厂制造商或代理商(仅限制造商明确不直接销售的)。代理商需提供原厂制造商不直接销售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及授权书原件、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以上材料均加盖单位公章),同一品牌产品同一型号的制造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本次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