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银二广高速公路太原联络线项目智慧高速信息化建设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3-EGGSTYLLX-GC-02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迎泽区、晋中市寿阳县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青银二广高速公路太原联络线项目(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101257),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青银二广高速公路太原联络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晋发改审批发〔2021〕454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山西省交通厅关于青银二广高速公路太原联络线项目初步设计核准的批复文件(晋交审批发〔2022〕285号)批准,施工图批复已由山西省交通厅关于青银二广高速公路太原联络线项目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核准的批复文件(晋交审批发〔2023〕158号)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智慧高速信息化建设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青银二广高速公路太原联络线路线是全省高速路网“四纵十五横三十三联”三十三联中的“寿阳南燕竹至迎泽区赵北峰”联络线。起点位于晋中市寿阳县南燕竹镇蔡庄村,设枢纽互通与G20青银高速(太旧段)T型交叉,终点位于太原市迎泽区郝庄镇山头村,与太原市南内环东延段终点相接,路线全长33.877公里,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
太原联络线项目将数字化同施工、生产、管理、运营不断融合,利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数字化技术,打造具有“感知”和“表达”能力的智慧高速,以标准数据体系链接全生命周期数字资产,加快智慧高速公路建设提档升级。加快数字技术创新应用,推动数字化同高速公路深度融合,全力打造一条全生命周期和全业务管理的智慧高速。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ZHGS标段
招标内容:(1)外场设施:太原联络线智慧高速全要素感知类、诱导预警类、运营养护类、出行服务类、支撑体系类等硬件设备及软件系统建设;(2)中心设施:路段智慧管理中心、中心设施主材、中心设施设备及软件系统建设;(3)云平台:太原联络线智慧高速云平台应用软件及支撑软件;(4)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第七章技术规范”为准。
招标范围:提供联合设计及方案优化(协同招标人、设计单位、第三方咨询单位)、设备采购、交付、安装及调试、系统开发集成、测试、开通、联合试运行(包括设备/软件试运行测试)、质量专项检测(包括机电工程检测、第三方软件测试、等级保护测评等)、培训、竣(交)工验收、运行维护以及与本项目智慧高速信息化建设相关的全部工作。
2.3计划工期:24个月,实际开工日期由发包人批准后,监理人下达开工指令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ZHGS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中国电子信息行业颁发的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CS4级及以上资质;
若投标人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内(2018年12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①至少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亿元的交通行业(公路或铁路或民航或轨道)机电工程施工或电子系统工程或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②至少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的智能化或信息化类系统集成或系统开发业绩(项目合同建设内容中需包含“大数据”或“云平台”或“云数据中心”或“数据中心”等关键内容)。
3.1.3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1名,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通信或信息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持有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通信与广电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同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作为项目经理至少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500万的交通行业(公路或铁路或民航或轨道)机电工程施工或电子系统工程或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
项目总工(机电工程施工):1名,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通信或信息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同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作为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至少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交通行业(公路或铁路或民航或轨道)机电工程施工或电子系统工程或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
项目总工(信息化建设):1名,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通信或信息或计算机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作为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至少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智能化或信息化类系统集成或系统开发业绩。
3.1.4财务要求:
近一年(2022年度)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不小于1(以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审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新成立或新晋升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可提供开标前3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牵头人和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财务要求。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同一联合体成员之间除外)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3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近三年(2020年12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
3.5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网”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至少有1项招标公告3.1.2中机电工程施工或电子系统工程或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联合体成员须为具备中国电子信息行业颁发的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CS4级及以上资质的,并至少有1项招标公告3.1.2中智能化或信息化类系统集成或系统开发业绩。
(2)联合体各成员方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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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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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dljc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