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 阿勒泰吉木乃黑山头750MW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风机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标段400MW)(招标项目编号:CGN-202503310008)已通过审批单位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行业:能源电力
项目规模: 吉木乃县黑山风电场75万千瓦风电项目(第二标段40万千瓦)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吉木乃县城东北部,属于新疆九大风区之一的额尔齐斯河谷风区,风电场距离吉木乃城直线距离约 $45\mathrm{km}$ ,距阿勒泰市直线距离约 $120\mathrm{km}$ ,距乌鲁木齐市直线距离约 $403\mathrm{km}$ ,风电场区域的海拔高度集中在 $624\sim1084\mathrm{m}$ ,规划装机容量400MW。
招标内容与范围:
项目容量:4000MW,投标方案总容量不得超过项目容量,可以接受不同容量机型的混排项目机位数量:40台;投标机型台数不应超过机位数量,单机容量10000kW及以上。投标应对上述项目提供全新制造、技术先进、性能稳定、安全可靠、包装完整的成套并网型风电机组及相关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具体招标范围和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计划交货日期:
预计在2025年5月20日-7月30日完成交货。最终交货期以招标人书面正式通知为准(招标人提前二个月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满足招标人初步拟定的交货期,并提供自己的交货进度具体方案。具体交货要求以招标技术文件规定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或其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风力发电机组制造企业,并具备按照招标要求短期内及时完成供货的能力。
3、财务要求:注册资金要求不低于人民币贰仟万元,或等同金额外币。
4、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已有风力发电机组生产、供货和运行业绩。
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注册说明:两个或两个以上普通会员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由牵头方以联合体的名义登录ECP提交联合体会员注册申请,经-供应商服务大厅审核通过后成为联合体会员。
(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件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