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新能源辽宁 大连普兰店陆上风电II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综合技术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2-3-014)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新能源辽宁 大连普兰店陆上风电II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综合技术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办理大连普兰店陆上风电II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综合技术服务。通过实地调查,综合有关数据和资料,编制项目用地预审、规划选址可行性研究论证报告、耕地保护踏勘论证报告材料,按照相关规定完成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取得项目批复文件或证件;开展项目勘测定界相关工作。
2.2 服务
2.3 采购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编制项目用地预审、规划选址可行性研究论证报告、耕地保护踏勘论证报告材料,按照相关规定完成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取得项目文件或证件,开展项目勘测定界相关工作。。
2.4 服 务 期:自委托方书面确认后至取得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通过用地预审、规划选址可行性研究论证报告、耕地保护踏勘论证报告批复或文件,完成项目勘测定界相关工作,完成上述所有工作服务期限为20日。
2.5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
3.2专项条件
3.2.1 资质要求:
1.提供乙级及以上城乡规划资质证书;
2.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提供1项及以上风力发电项目勘测定界工作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
3.2.3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 3)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4)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重大合同纠纷、不良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7)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 4.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