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政法学院第四期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BTJY00GCGK2023037),已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兵发改社会发[2023]131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招标人为新疆政法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三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 以及室外给水、排水、消防、电力、燃气、绿化、道路硬化及智慧校园系统工程等配套工程建设。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师职称和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造师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和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和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企业业绩:设计单位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1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施工单位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1项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由施工单位牵头不超过2家的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主办方及各自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 3.3 区外企业若中标应按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 ),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3年04月12日 00:00:00至2023年04月20日 23:59:59
2.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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