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吉林 中溢集团新能源科技 自带负荷配置风电项目35kV电缆分支箱及电缆附件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0-3-230)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吉林 中溢集团新能源科技 自带负荷配置风电项目35kV电缆分支箱及电缆附件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
2.2 规模:50MW。
2.3 建设工期:计划 2023 年12 月30日全容量投产。
2.4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本次采购中溢集团新能源科技 自带负荷配置风电项目35kV 电缆分支箱及电缆附件,电缆分支箱及电缆附件选用同一品牌。电缆终端头、中间接头由厂家负责现场制作、安装,具体要求和技术参数见技术规范部分。电缆附件质保10年,如因产品质量、安装工艺造成停电事故,投标方承担招标方一切损失。
2.6 交货地点:吉林省通榆县项目所在地指定地点。
2.7 交货期:计划2023年11月20日-12月1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 具有3项及以上生产制造35kV电缆附件业绩。
3.2.2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由取得 CMA 或 CNAS 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 35kV电压等级的电缆分支箱及电缆附件型式试验报告。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