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综合生产楼局部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业主综合生产楼局部改造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国咨项目管理 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业主综合生产楼局部改造项目
2.2 项目
2.3 建设内容:一层大厅336平方米,作为直播基地迎宾区、农产品展示区、酒水展示销售区和代理金叶便利店使用;二层场地面积420平方米,作为电商直播基地的办公、会议场地使用;五层场地面积500平方米,作为县 接待区、休闲区使用;以上区域,主要进行吊顶、隔断、墙面以及线路开关灯具等改造;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工期:30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3.2 投标人应具备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近六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4 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5 投标人须具有2021年1月1日以来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6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或“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相关信息;
3.7 被业主列入全品类或项目所属品类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8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3.10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